農糧署公告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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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准葡萄
‘
竹峰’ 植物品種權及其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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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竹峰’
農糧署於10月3日公告核准
葡萄‘竹峰’
植物品種權。此品種由 國立中興大學 所提出,權利期間為2012年10月3日至2037年10月2日。
萌芽期早;嫩梢梢尖開,花青素著色及絨毛密度中等;新梢節間腹側綠帶紅色條紋。幼葉綠帶花青素斑點;成熟葉近五邊形,葉背絨毛密度中,裂片數5裂,葉柄裂刻開,葉面主脈花青素無或極弱。始花期中;第一花穗長中等,穗梗花青素無或極弱;兩性花。果實開始成熟期中;果穗緊密、梗短;果粒中等、橢圓形;果皮暗紅紫色;果肉花青素無或極弱,無特殊香味,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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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告太合有限公司聖誕紅‘倍利 -
白’、‘精華-白’、‘精華-粉’及‘精華-雙色’等4項(如附件)植物品種權消滅。
公開案號 |
申請案號 |
申請人姓名及名稱 |
植物種類 |
品種名稱 |
申請日期 |
公告日期 |
證書案號 |
權利消滅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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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890025 |
太合有限公司 |
聖誕紅 |
倍利 - 白(PEPRIDE WHITE, JACAIMEE) |
91/01/24 |
90/10/11 |
A00173 |
101/10/10 |
539 |
950049 |
太合有限公司 |
聖誕紅 |
精華-白 |
98/06/25 |
98/06/25 |
A00518 |
101/6/24 |
540 |
950050 |
太合有限公司 |
聖誕紅 |
精華-粉 |
98/06/25 |
98/06/25 |
A00519 |
101/6/24 |
541 |
950051 |
太合有限公司 |
聖誕紅 |
精華-雙色 |
98/06/25 |
98/06/25 |
A00520 |
101/6/24 |
3.
公告核准長壽花‘明道1號-光芒’
植物品種權及其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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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壽花‘明道1號-光芒’
農糧署於10月09日公告核准
長壽花‘明道1號-光芒’
植物品種權。此品種由
一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提出,權利期間為2012年10月9日至2032年10月8日。
株高矮,展幅窄,分枝性及開花枝數多。葉片橢圓形,葉長、葉寬中等,上部綠色(RHS-N137A),下部黃綠色(RHS-148A),具雙鈍鋸齒狀缺刻,缺刻淺。花重瓣,整株小花數多,小花徑中等,花瓣正面紅色(RHS-46B),背面較淺為橘紅色(RHS-31A)、較深為紅色(RHS-45C),始花期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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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newplant.coa.gov.tw/
美國小麥協會處理品種權侵權案件
隨著越來越的多案件審理拍板定案,堪薩斯州小麥協會(KWA)著手處理更多在2011年因為非法小麥種子清洗及販售,而發生的植物品種權(PVP)侵權案件。
最引人注目的案件事主是堪薩斯州Kanorado的Scott Hooker。Hooker先生坦承將KWA及Kanorado小麥研究基金會授權的聯邦保護的小麥品種,當做未通過驗證的未授權種子進行調理並販售。在聯邦法院的案件中,雙方最終達成和解,
Hooker需要告知自2007年以來的顧客名單,並且繳交25萬的賠償金。此外,接下來三年內Hooker做的紀錄文件都必須接受檢查。
另一個案件的事主是德州特洛伊市的Charles Donnie與Beechem;他們販賣未經驗證的Fuller小麥種子而被識破。這兩農民支付KWA兩萬五千元的賠償金。第三個案件的事主是堪薩斯州的農民,也被逮到販賣Fuller小麥種子,KWA獲得1萬美金的賠償金。
KWA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農民產量計畫的教育合作,這是一個公營及私營機構組成的聯盟,致力於小麥研究教育效益,教育的另一部分是實施PVP法律。隨著展開的教育活動,KWA希望讓生產者及販賣者了解小麥種子驗證的重要性,以及這些投資與研究如何可以增加農村社會的利潤。
KWA主席Daryl Strouts認為其組織有責任保護合法生產者及堪薩斯州立大學的小麥研究計劃,避免聯邦保護種子遭受非法使用。接受驗證的種子產業可以維護小麥產業的品質,而權利金是科學家為明天研發新品種所需的重要經費來源。
堪薩斯州小麥聯盟是一個由小麥生產者、研究人員、及種子販售商組成的非營利組織,為堪薩斯州州立大學及其他小麥育種計畫研發出的新小麥品種,推動負責任的管理方法,讓小麥農可以獲得最大的利潤。權利金是用來支持提高小麥生產利潤的研究。
資料來源:
http://www.seedquest.com/news.php?type=news&id_article=30347&id_region=&id_category=&id_crop=
歐洲專利保護植物背後有把戲
根據消息人士的透露,由某公司所提出,以傳統育種方式培育的常見家用花椰菜的專利,似乎開始為歐洲專利局(EPO)所接受。對於這項飽受爭議,且轉變成國家法院外抗議活動的專利案件,不採取撤銷動作,將會為其他數以百計的植物專利,開通未來的專利申請之路。
一份較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指出,EPO在十月25日宣布,將取消11月8日所謂「花椰菜案件」的口頭聽證會,觀察家認為,這將會剷除這些仍具有爭議性的專利批准上的障礙。聽證會的取消是因為申請專利公司的競爭對象不再採反對意見。在去年EPO上訴委員會否決授予自然界中存在的傳統育種方式的專利後,此舉讓動植物專利範圍遭受質疑。
歐洲專利局擴大上訴委員會被要求重新審查花椰菜與另一項番茄專利權的授予。根據消息人士指出,具有專利花椰菜及番茄並非經過基因改造,而是經由傳統育種培育而來,就如同農民多年來所採用的方法。植物品種不得專利,而是由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的專利制度予以保護。
2010年12月的委員會決定,為生產動植物而進行的生物學過程,將不包含在專利權保護範圍之內。(IPW,
Biodiversity/Genetic Resources/Biotech,10 December 2010)
植物生物科技公司Plant Bioscience Ltd.以及以色列農業部分別取得花椰菜(EP 1069819)及番茄(EP
1211926)的專利。但法國種子公司Limagrain Group(利馬格蘭)、瑞士生技公司Syngenta(先正達),以及跨國食品公司Unilever(聯合利華)向EPO擴大上訴委員會投訴,要求撤銷專利。
植物生物科技公司已在英國市場上推出由傳統育種方法培育出的新品種花椰菜。根據歐洲專利局表示,利馬格蘭集團和先正達公司宣稱,為培育植物而進行的生物學過程,在EPO所繫的歐洲專利公約中,是不得專利的。現在西利馬格蘭和先正達公司似乎對於花椰菜專利的修改感到滿意,並且有條件的不再採反對意見,使得聽證會取消。
根據瑞士非政府組織伯恩宣言(Berne Declaration)的健康組協調員Patrick Durisch表示,由於那些公司不再反對,專利權的批准開始有了可能。目前還不清楚這些公司為什麼改變了立場,截稿前無法聯繫到這些公司。
EPO表示上訴委員會仍舊維持反對給予傳統育種過程專利權,但會進一步加以修正。EPO表示,考慮到EPO擴大上訴委員會的判決,歐洲專利法並不認可傳統育種步驟及技術的生產過程可以用專利來保護。因此前專利申請人修改其申請書,將專利範圍限縮於花椰菜本身,而不包含育種過程。
EPO指出,提出專利上訴案的這兩家公司在要求聽證會時有個前提,即是委員會是否會順著專利申請人的建議而做出決定。因此委員會將以書面形式公布其決定理由。
番茄案例的口頭聽證會預計在11月8日召開。
國家法院外抗議EPO的行動
伯恩宣言組織的Durisch稱這項專利上的改變是植物生技公司律師所耍的「廉價把戲」。他說,抗議者認為2010年12月的判決已是最後的結局,而EPO的下一步應該是廢除專利。但該公司重新提出專利申請時,將重點著重於最終產品而非過程,讓一切又改變了。該專利審查因遭受申訴反對而暫停,現在申訴有效地解除,因此表示該項專利已確定通過。
數以以百計代表農民、環境及發展組織的成員聚集在慕尼黑EPO門外抗議,要喚起大家關切「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資源」遭受專利壟斷。他們呼籲歐洲各國政府對國家法院採取行動,從訴訟過程開始阻止通過這樣的專利權。
根據媒體報導,示威的群眾包含地球之友、德國農民家庭組織以及反種子專利聯盟等國際性組織。綠色和平組織專利專家及反種子專利聯盟聯盟的發言人Christoph
Then表示,植物品種或傳統育種技術在歐洲是不得授予專利。該項專利通過將會與這兩項禁令有所衝突。如果要把專利法的規定解釋成為可以授予,那任何對法律的挑戰都註定要失敗,這要的話就必須修改專利法。這是保護消費者、農民及育種者的唯一方法。
他們也憂慮這樣專利權會影響到全球糧價及發展中國家。伯恩宣言組織的Francois Meienberg表示,歐洲專利局做出這樣的決定,是在玩一個不負責任的遊戲。育種家與農民只有在可以自由地獲得種子時,才可能承擔起全球糧食安全的責任。不斷攀升的糧食價格將會因為專利壟斷而進一步惡化。來自反生命專利的Ruth
Tippe警告,麵包、麵粉及麵條的專利(EP1331845)及黃瓜的專利(EP1433378),勢必也將通過;EPO將會很快的通過這些專利權申請。例如11月2日將會通過拜耳所提出由傳統育種培育的黃瓜專利。如果不採取阻止行動,很快的空氣、光和愛都將都可以申請專利。
資料來源:
http://www.ip-watch.org/2011/10/27/revised-epo-patent-for-conventional-broccoli-has-public-interest-rmifications/
相關資料:
http://e-seed.agron.ntu.edu.tw/0131/131slaw.htm#131法規3
http://e-seed.agron.ntu.edu.tw/0140/140slaw.htm#140法規2
http://e-seed.agron.ntu.edu.tw/0151/151slaw.htm#151法規1
大豆老農要上最高法院對抗孟山都
美國一位74歲的大豆老農Vernon Hugh
Bowman明年將出庭最高法院對抗孟山都。Bowman原本遭孟山都公司指控,他種基改大豆涉嫌專利侵權。
根據公司授權契約,農民只能使用產品種植並收穫一輪作物,然而Bowman進行了第二次的種植及收穫,孟山都為此起訴他。然而第二次的種植,所用的種子是向其他公司購買的「商品種子」,只是這些種子來自的穀倉部份含有抗年年春除草劑的基改種子。
顯然農民可以把第二代種子賣給穀倉業者;業者會作為商業用種子用,而孟山都並沒有提出任何銷售限制。然而孟山都宣稱,即使種子合法販售給穀倉,業者再合法地把種子賣給Bowman,Bowman的播種仍是侵權行為。當Bowman原來簽署的契約是原本的種子,後來購買的種子就不屬於契約之內。但實際上孟山都也承認,Bowman並沒有破壞用戶協議,而只是使用專利的種子而有侵權行為。
2011年九月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庭,維持Bowman需賠償孟山都84456元的賠償金的判決。然而Bowman誓言要對此判決提出上訴,現在受到美國最高法院的關注。最高法院同意審理他的案件,並預計在2013一月或二月在華盛頓特區召開審理。
根據 Las Vegas
Sun報紙表示,歐巴馬政府希望法院不要接受這項案件審理,並警告結果將會影響包括DNA分子、奈米科技、及其他複製技術的專利權。
Bowman認為聯邦巡迴法院在上訴中,做出偏袒孟山都的判決是不正確的。之前的法院認為孟山都對於已販售給消費者的商品是沒有權力干涉的。
資料來源:
http://gmwatch.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4287:indiana-farmer-taking-monsanto-to-supreme-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