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苗電子報  首頁

每 月 1025 日 發 行

贊助單位:農委會農糧署

發行單位:台大種子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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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郭華仁
執行編輯:吳欣俞
電子信箱

台灣大學農藝學系種子研究室

 

0192   2013-02-25  第 三版     搜尋本網站     全國種苗商名錄

植物種苗電子報

致讀者:

因為計畫終止,本電子報自2013-03-01停刊。

植物種苗電子報 謹告

                                                                            

  1. 公開植物品種權申請案如附件一覽表

 

農糧署公告預告

 

  1.  公開植物品種權申請案如附件一覽表

    朵麗蝶蘭 (Doritaenopsis) 品種權申請案

    申請登記品種名稱

    申請人姓名或名稱

    育種者姓名或名稱

     

    麒悅乳牛 CYS99 (Chi-Yueh Cow CYS99)

    麒悅企業有限公司

    吳福順

    麒悅卡本 CYS101 (Chi-Yueh Carbon CYS101)

    麒悅企業有限公司

    吳福順

    麒悅紅石榴 CYM13 (Chi-Yueh Botany CYM13)

    麒悅企業有限公司

    劉嘉一

    麒悅櫻花 CYS103 (Chi-Yueh Sakura CYS103)

    麒悅企業有限公司

    吳福順

    牛記紅蝴蝶2號 OX1592 (OX Red Butterfly NO.2 OX1592)

    牛記花卉農場

    吳明助

    牛記紅蝴蝶1號 OX1591 (OX Red Butterfly NO.1 OX1591)

    牛記花卉農場

    吳明助

    麒悅情人 CYS80 (Chi-Yueh Hearty CYS80)

    麒悅企業有限公司

    黃高明

    麒悅勳章 CYS96 (Chi-Yueh Medal CYS96)

    麒悅企業有限公司

    吳福順

    麒悅牛奶 CYS109 (Chi-Yueh Milky CYS109)

    麒悅企業有限公司

    吳福順

    日興 ER04493 (ER04493)

    林昊明

    林昊明

    小太陽 (Little Sun)

    蘇郁惇

    蘇郁惇

     

    蝴蝶蘭 (Phalaenopsis) 品種權申請案

    申請登記品種名稱

    申請人姓名或名稱

    育種者姓名或名稱

     

    麒悅百合 CYS104 (Chi-Yueh Lily CYS104)

    麒悅企業有限公司

    吳福順

    麒悅小白貓 CYS94 (Chi-Yueh White Kitty CYS94)

    麒悅企業有限公司

    吳福順

    麒悅白月 CYS121 (Chi-Yueh White Moon CYS121)

    麒悅企業有限公司

    吳福順

    方舟 #154 (Ark’s #154)

    鄭坤成(申請代理人:大發蘭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鄭坤成

     

    杜鵑花 (Azalea)品種權申請案

    申請登記品種名稱

    申請人姓名或名稱

    育種者姓名或名稱

     

    桃園1號-紅玫瑰 (Taoyuan No.1-Red Rose)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傅仰人、許雅婷

    桃園2號-火炬 (Taoyuan No.2–Torch)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傅仰人、許雅婷 

     

    絲瓜 (Vegetable sponge) 品種權申請案

    申請登記品種名稱

    申請人姓名或名稱

    育種者姓名或名稱

     

    高雄4號-祥發 (Kaohsiung No.4-Prosperity)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黃祥益、戴順發

資料來源:http://newplant.coa.gov.tw/

 

 

 

 

 

 

 

製藥植物的種植需要新規範


  科學家表示,修訂歐盟GMO指令,有助於激勵創新,俾能利用植物生產更廉價的疫苗、藥品及有機塑料。

  來自美國及歐洲的六位科學家即將登刊文章於Current Pharmaceutical Design,其中之一是英國John Innes中心(JIC)的Penny Sparrow博士,他比較了兩大洲的風險評估及管理狀況。倫敦Sense About Science(SAS)機構則將會在二月20日四舉行 12-1現場的問與答節目。

  在歐盟中,製藥植物品與基改農作物G都需經過相同的審核過程。理論上,一旦歐盟審核通過,境內任何農民都可以種植該農作物。但製藥品作物卻永遠不可能如此。製藥公司在能控管、界定及封閉的狀況下,才會授權農民種植這些作物。John Innes中心的Penny Sparrow博士表示,我們需要嚴密的法規,而且不斷監督下去執行,才能鼓勵投資並維持信賴。在基改作物種植的議題仍有爭議的歐洲,這是會非常重要的。

  製藥植物面臨歐盟現行兩套法規的挑戰,為了在這方面若要有所進展,必須確保可以理性的運用植物生產藥物。

  以植物生產醫療用蛋白質有些優點,包括可以快速大量且便宜的生產、不使用有害人體的病源體、蛋白質的穩定性高、及以蛋白質方便以種子的形式來儲存等。在開發中國家因為儲存較有問題,容易導致疫苗失效;因此製藥植物的效益會很大。如果種子就近運送到當地進行藥物生產及萃取設施中,還有助於振興當地經濟。此項技術也被稱為「植物分子農場」。

  一個農場種植一萬六千英畝的紅花,就可以滿足全球胰島素的總需求量。但現行法規是針對一般基改作物,而非製藥植物,其管制的代價高,因而無法節省成本。

  在歐洲,每個基改轉殖項審核所花費成本,平均估計在900-1300萬美元之間。相較於美國則僅100-200萬美元。這會讓歐洲難以利用這些技術。Sparrow說,制定新法規,需要對公眾及投資者提供開放性及透明度。必須能調合全球法規,以在公平的競爭環境中,持續進步和競爭。文中建議修訂歐盟指令2001/18,讓來基改植物所製成的醫藥產品,可以在不經過授權的狀況下商業化,進入人類食物或動物飼料鏈中。不過作者也表示,製藥植物應該在明確的控制條件下種植,俾能不會汙染到食物鏈及動物飼料鏈。

  每個基改植物由實驗室搬運到溫室或田間進行規模生產時,需要額外的監督,因為要考量環境釋放及最終被人類使用的問題。採取的措施可以納入美國已經設計且準備實施的,如限定種植面積、封閉性生產、設置休耕區、以及需要簽約以提供農民種植製藥植物的種子。

  Sparrow博士與歐盟夥伴合作,在面對投資者挑戰上進行測試。們選擇由第一代製藥植物合成的抗HIV單株抗體進行人體測試。將該蛋白質予以分離、純化並配製成局部使用的生理食鹽水溶液。該計畫的結果之一,是提出監管的方式,期能讓其他人遵循,讓產品進入臨床試驗階段。另一項結果是建立良好的生產規範,來生產基改植物所含具生物活性的蛋白質。

資料來源:

http://www.seedquest.com/news.php?type=news&id_article=33975&id_region=&id_category=&id_crop=

 

 

 

 

 

新的報告支持農民對抗孟山都


  美國的食品安全中心(The Center for Food Safety,CFS)及歐洲的種子救援組織(Save our Seeds,SOS)兩個法律與政策機構進行合作,探討種子專利如何讓企業的併購能夠掌控全球糧食供應。這兩個機構致力於促進食品及農業系統的安全及永續,在美國最高法院審理Bowman控訴孟山都公司案件的前夕,他們提出新報告《種業巨頭對上美國農民》。

  新報告探討現行的種子專利制度,如何急遽的統合及控制全球種子供應,以及這些專利促使像孟山都這樣的企業,能夠控告美國農民涉嫌專利侵權。本報告同時也讓我們審視更多現行專利系統下所導致的社會經濟後果,包括種子無法再創新、種子價格上漲、獨立科學研究的減少、以及環境議題。

  SOS計畫主任,也是該報告的主要撰稿人Debbie Barker表示,創造種子的不是種子公司。許多人質疑現行專利制度,此制度讓私營公司主張擁有種源;而種源乃是人類生存之所仰賴。從歷史的角度來看,種源是屬於公共的領域。

  報告中發現幾個讓人震驚的統計數字:截至2013年一月孟山都公司至少在27個不同的國家提出144起訴訟,其中牽涉了410位農民及56家小農企業。

  今天,三家公司掌控全球商業種子市場的53%。種子公司的合併掌控了市場,使得種子價格急遽攀升。從1995到2011年,種植一英畝大豆的種子成本平均上升了325%,棉花種子價格上飆了516%,玉米者則是高達259%。種子企業宣稱現行的種子專利法規對於種子創新是必要的,但該報告則加以質疑。就如同FSC的資深科學家及報告提供者之一的Bill Freese所指出的,二十世紀所研發的作物新品種,大多歸功於政府對於農業研究與育種的資助。

  此外,種業巨頭對上美國農民報告中顯示,培育數千年種子的多樣性急劇下降。根據報告指出,現在美國種植的86%玉米、88%棉花及93%的大豆是基因改良品種,選擇種植非基因改良的作物越來越為困難。

  雖然農化公司還宣稱它們的專利種子可以改善環境。但美國農業部數據顯示,種植基改作物的農田所含的化學藥物,比起種植非基改作物的農田多了26%以上。

  此外,由於種植耐除草劑嘉磷賽的基改作物,導致抗嘉磷賽雜草的產生級擴散,因此陶氏(Dow)益農公司正向美國農業部申請審核新一代的耐除草劑基改玉米及大豆,這些作物可以抵抗的除草劑卻是橙劑中有效成分的2,4-D。孟山都則正在申請審核能夠抵抗汰克草(dicamba)的基改大豆、玉米及棉花。

  兩機構透過視訊會議提出報告,來自FSC與SOS的專家也邀請了Vernon Hugh Bowman先生,這位在將在最高法院對抗孟山都的印第安納州大豆農民。當有人將他的案例比擬成「大衛對抗巨人」時,Bowman 先生表示並不認為,他認為那是對與錯的問題。

  FSC與SOS在2012年12月代表Bowman先生向最高法院提出簡報,擁護農民有權再次種植保留的種子;該案件的辯論預計在二月19日舉行。

資料來源:http://www.centerforfoodsafety.org/2013/02/12/cfs-save-our-seeds-release-new-report-seed-giants-vs-u-s-farmers/

 

報告Seed Giants vs. U.S. Farmers:http://www.centerforfoodsafety.org/wp-content/uploads/2013/02/Seed-Giants_fina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