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農業部最近的規定將迫使公司、研究人員和農民所研發的新種子所有權轉移到政府。對此,泰國種子貿易協會(TSTA,Thai Seed
Trade
Association)、泰國園藝協會、泰國植物育種和作物繁殖協會、泰國蘭花出口商會、英國皇家園藝協會、泰國甘蔗技師協會及泰國農業商等共7個農產貿易相關的協會聯合加以批評。
泰國1999年及通過植物品種保護法,然而其施行細則卻一直在討論中。今年1月21日宣布的施施行細則意味著任何新研發的植物種子將視為是一般種子,成為政府財產。
研究人員或育種家研發出新品種,自己卻不能有權利擁有該品種!這些協會表示:這樣的規定將阻礙植物品種的研發。
TSTA主席Pachoke Pongpanich表示政府亟需修訂1999年版的植物品種保護法,以反映經濟環境的變化,否者該法律會降低研發,並迫使投資者撤離泰國,因為對於自己所開發的新品種,他們無法得到權利。
泰國植物品種保護法因為沒有農業部施行規定的支持,因此還未能施行。
商人、農民、學術界和研究人員都深切關注該細則的最新草案。
根據這個草案,任何研究人員或組織所開發的新品種種子,將會讓政府擁有其智慧財產權,並能分享任何的利益。違者將處兩年徒刑並科以最高泰銖400,000元的罰鍰。
Pachoke表示為了泰國能夠推動植物新品種的研發,政府應暫緩實行農業部的規定,並按照目前的貿易形勢,先行修訂植物品種保護法;企業界不會介意與政府共享利潤,但是開發者應能擁有智慧財產權。本7個協會將會盡快寄封信給政府與內閣官員,表達反對這項新規定。
此外,他們還將建議政府推動泰國成為東協的種子研發中心,以促進種子和農業產業的研究創新。
根據泰國農業部的資料,今年前5個月的種子出口總值達2.05億泰銖,其中大部份是出口玉米種子所帶來的產值。在今年剩下的月份中,種子出口預計成長6.5-7.5%,預計今年種子的出口總值能從去年的3.1億泰銖,成長至4億泰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