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品種權保護近況
韓國1995年通過,經過歷年修正的「種子產業法」是該國品種權保護的法源;該法是根據UPOV1991年公約來制定品種權,不過條文規定保護對象仍然由政府公告,尚未及於全部植物。韓國所保護的植物種類由1997年的27種,增加到2008年的223種。今年更大幅擴充到草莓、覆盆子、柑橘、藍莓、櫻桃與海藻類等六大類除外之全部植物;預計到2012年開放所有植物接受申請。與許多第三世界國家一開始就開放所有植物相比較,韓國的做法兼顧務實與積極的態度,值得我國效法。
韓國近年每年品種權申請案件平均約為450件,1998~2008之間的數據顯示,觀賞植物2177件佔56%,蔬菜711件佔18%,農藝作物635件佔16%,果樹191件佔5%,其餘包括特用作物142件與菇類44件合佔5%。以植物來分,申請件數最多的是玫瑰476件,其次是菊花262件、水稻202件、大豆101件…..。
外國居民申請品種權的比重,以長壽花與火鶴花全部是外國品種為最,玫瑰70%也是外國種,再過來非洲菊52%、菊花49%、奇異果20%。以件數來區分,依次為玫瑰487、菊花197、長壽花89、非洲菊73、火鶴花40件…。以國別來分,依次為荷蘭39、日本33、德國10、美國6%....。
1.進口「ひのみどり」至日本屬侵權行為
在中國,藺草並非品種保護範圍內植物,因此如果想將在日本已登記品種保護的「ひのみどり」攜至中國,則必須經過品種權所有權單位,也就是日本熊本縣許可,然日本熊本縣並未允許該行為。於此,若經證明從中國進口的藺草品種為日本所登記之「ひのみどり」的話,將觸犯品種保護法規,依法需裁處侵權者。依法規定,刑事部分處以10年以下拘役,併科罰金1000萬日幣以下(若法人單位則科以罰金3億日圓以下)。另品種權保護範圍不僅植物苗栽,更涵蓋利用該品種所製成之加工品,諸如榻榻米、坐墊等。
2.
藺草「ひのみどり」之進口是日本入關取締對象之一
依據關稅法,品種侵權產品為禁止進口之物品。經查獲違法進口,則依據該法處以7年以下拘役,併科罰金700萬日圓以下。
※何謂品種權
根據種苗法,給予新品種育成者獨占之專賣權;擁有該專賣權之單位或個人則稱為品種所有權人。
藺草「ひのみどり」之特徵
・莖部較細
▲「ひのみどり」直徑約1.10mm
▲一般品種直徑約1.35mm
・著花稀少
・不易發生莖部變色的情況
※利用DNA鑑定可判斷植栽及加工品是否為法律保護之品種。
文宣相關Q&A
(問1)
在非刻意之情況下,誤將中國產「ひのみどり」進口至日本會如同文宣上所載明成為法律科處的對象嗎?
(答)
1
會不會成為刑事罰則的處分對象,需依個別案情由相關單位做出裁定。
2
此外即便不會成為刑事相關罰則之處分對象,但侵權之商品原則上仍需沒入、銷毀不得進口入關。
3
另假若商品已在日本國內市場流通,品種所有權人(熊本縣)得提出已遭侵權之相關舉證(不限刻意行為者,過失侵權亦在其範圍內),由熊本縣提出該批貨物之沒入、銷毀申請與侵權、損失賠償等告訴。
(問2)
針對避免進口或購入中國產「ひのみどり」有無具體因應對策?
(答)
1
為避免誤購或粗心進口中國產之侵權商品,於交易中國產之藺草產品時,再三確認該品種名稱乃至為重要。
2此外,在品種名不詳的情況下,可向種苗管理中心之品種保護因應科提供該品項之樣品,並負擔DNA分析費用,便可確認該產品是否為「ひのみどり」之加工品,可多加利用。
呂子輝編譯
參考資料:http://www.hinsyu.maff.go.jp/hogo/pamphlet/090710igusa.pdf
非洲的農業創新與智財權
為減緩農村地區的貧困,必須要幫助三個世界上最貧困地區的農業,以維持生計。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IFAD)、聯合國代辦處代表致力於減緩農村貧困,參與了7月13日至14日,旨在討論世界重要挑戰的第一次世界智慧財產組織會議,討論如何利用智慧財產來達到此目標。IFAD由2009年2月剛上任的奈及利亞的Kanayo
Nwanze來代表。
智慧財產報導(Intellectual
Property Watch)邀請Nwanze說明如何適當刺激,來發展技術,幫助小農增加生產量。過往許多農業技術都僅有利於大型農業綜合企業。智慧財產報導也詢問Nwanze,應採取什麼樣的措施才能避免1965至1985年綠色革命所帶來的不良影響,還有智慧財產如何影響到該次技術創新的出現。
此兩段訪談詳見:http://www.ip-watch.org/weblog/2009/09/11/ip-technology-and-the-next-green-revolution-for-africa/。
參考資料:http://www.seedquest.com/news.php?type=news&id_article=10300&id_region=&id_category=&id_crop
(進入可點選Kanayo
Nwanze的回答短片)
有機種子進口至墨西哥
其處理需經許可
根據墨西哥目前的植物檢疫規定,所有進口種子進入墨西哥之前,皆須根據登錄的處理方式進行煙燻消毒。然而由於相關的有機規範架構還在建構中,因此進口有機種子仍然需要煙燻,會讓該等種子不符合「有機」的定義。未列入墨西哥衛生署批准許可的經煙燻消毒種子,將不再准許進口至墨西哥。經煙燻消毒且已獲批准進口至墨西哥的有機種子為T-22。
資料來源:http://www.seedquest.com/news.php?type=news&id_article=10747&id_region=&id_category=45&id_cr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