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爭議
孟山都大豆專利遭撤銷
歐洲專利局(EPO)於五月三日在慕尼黑的上訴會議中宣佈撤銷孟山都的大豆專利(歐洲專利號301-749),該專利是有關生產基改大豆植物的技術方法,由於專利缺乏新穎性,以及技術揭露不足,所以遭到撤銷。
這個惡名昭彰的專利在13年前便一直受到反對,這個專利給予孟山都史無前例的掌控權,去控制所有基改大豆的生產以及銷售。專利範圍涵蓋所有基改大豆品種,無論其他基改大豆是不是有用到專利技術或是基因。此外專利內容為基改大豆所使用的一項技術,但卻沒有辨認出該專利所討論的基因序列。該專利在歐盟32國中有13國受到保護。
綠色和平組織的專利專家Christopher Then博士認為,這個案例顯示出EPO在核准專利涵蓋範圍寬廣的農業產品時,這些專利背後並未具有真正的創新。
這個專利起初在1994年由美國的生技公司Agracetus所取得,當時不但許多環保團體以及其他農業生技公司抗議,孟山都公司也嚴正的反對,。孟山都在1994年向EPO提出一份長達292頁的報告分析Agracetus所取得的該項專利,孟山都的律師寫道:「這個大豆專利應該撤銷,因為缺乏新穎性,缺乏發明步驟以及有效的揭露」。然而在1996年,孟山都收購了該公司,並且取得這個專利的掌控權,從此立場全然轉變,聲稱要護衛這個原先強烈反對的大豆專利。而此後,這個大豆專利也幫助孟山都壟斷了基改大豆百分之九十的市場。
引發這個專利遭到撤銷的征戰是由ETC組織所發起的,ETC是一個國際性公民社會組織,總部位於加拿大。ETC與綠色和平組織聯手發起「生命體不可專利!」,此外並有跨國公司先正達的支持配合。最有力的爭論是,這個專利在1994年出現時,孟山都曾表示反對,孟山都的一位高級研究員指出改專利的揭露性不足,無法讓熟知該領域的技術人員據以操作,因此不符合申請專利的要求。
然而,既然這個專利將在2008年保護期限屆滿,孟山都認為歐盟專利局的這項決定,並不會造成任何影響。相反的,由於這對判例法而言十分重要,EPO的官員表示這個判決將會成為其他基改技術專利的前例。
資料來源:
http://www.ictsd.org/biores/07-05-11/inbrief.htm#1
http://www.etcgroup.org/en/materials/publications.html?pub_id=619
五月份農委會農糧屬植物品種權公告公開案
本月份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公開植物品種權申請案七件,並公告新增麗格秋海棠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而已經核准獲得品種權的薑花‘高雄6號’及‘高雄7號’,也依法公告其特性。此外放棄品種權申請案的公告案件分別有:賴本智先生放棄蝴蝶蘭「黃冠」植物品種權申請案以及福爾摩莎園藝中心放棄朵麗蝶蘭「福爾摩莎珍女士」、「福爾摩莎澳大利亞小姐」、「福爾摩莎古巴小姐」、「福爾摩莎索馬利亞小姐」,蝴蝶蘭「福爾摩莎日本小姐」、「福爾摩莎茱蒂女士」植物品種權申請案。有關詳細的公告公開內容,請見下列連結網頁:
資料來源:
http://www.afa.gov.tw/notice.asp?Cat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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