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華仁與談內容:(因時間關係當天只談到第二點)
錄影帶http://www.youtube.com/watch?v=ONrwTwfcr7o
(預備稿) 各位看了70分鐘的紀錄片,相信對於SHIVA博士的作為與貢獻,已經有很深刻的印象。不過,只是看紀錄片,並不能夠完全瞭解SHIVA博士的思想。要完全瞭解SHIVA博士的思想,必須要看過她20本的專書。但是時間不夠的話,可以先看她兩本書:《生物剽竊:自然及知識的掠奪
Biopiracy: The Plunder of Nature and Knowledge》以及《大地,非石油:氣候危機時代下的環境正義
Environmental Justice in an Age of Climate Crisis》。這兩本書已經由綠色陣線翻譯成中文。
當然,從紀錄片大家也可以體會得出來,她的演講風采。SHIVA博士是個魅力百分百,說理清晰而極具說服力的演說家。要充分享受她的演講,紀錄片是完全不夠的。錯過今天早上與下午兩場演講的朋友,可以透過網際網路,完整地來聆聽。
接下來,我要就這個紀錄片所表現出來的三個議題,來提出個人的看法,這幾個議題只能夠分開來,一點一點地講,但是這不表示這三個議題是獨立的;相反的,這幾個議題互相的關係非常密切。
首先是基因改造農作物。基改科技被鼓吹新科技的人稱為「第二次綠色革命」,以為這樣說,就可以提高基改作物種子的銷售量。她們恐怕要失望的,因為早在基改作物推出的四年前,也就是1992年,SHIVA博士就出版一本書來控告綠色革命對印度的傷害。這本書就是《綠色革命的暴力The
Violence of the Green Revolution》。而SHIVA博士所反對的「第二次綠色革命」,也就是,在孟山都公司吹牛吹了12年以後,基改作物的缺點在這幾年,已經一個一個逐漸地出現。
從經濟的層面,基改作物對印度小農的傷害,在這紀錄片已經充分展現出來。從安全性的層面,這幾年獨立的研究已經很明顯的指出,部分基改作物的健康風險的確很高,現行美國政府對基改作物審核把關的方式,也有很大的瑕疵,是很不可靠的。最後,鼓吹基改作物好處的說法,一個一個破產;在各地所作的試驗已經指出來,基改作物並沒有提高產量。抗蟲的基改作物雖然在前兩年有所效果,但是接下來不是害蟲產生抗性,就是第一名的害蟲被基改作物壓制下來,不多久第二名的害蟲會取而代之,還要用更多的農藥。
很顯然第二次綠色革命以及第一次綠色革命都是化約式科學的產物,都是基於同樣的科學迷思(或說科學典範),都不是農業永續經營的作為,都沒有辦法用來解決當今的糧食危機。主辦單位綠色陣線聯合主婦聯盟,已經開始推動「無基改農區」,希望在座給於支持,也希望能夠得到SHIVA博士的加持。
第二點,生命專利與種子專利。我認為美國在1980年代開始給於種子實用專利權(utility
patent)保護,是對專利法本身最大的傷害。以基改種子為例,專利權人對於基改種子的貢獻,只是在於把一個基因轉殖到某個品種上面這一件發明,那個品種可能是大自然與農民共同的發明,並不是專利權人做出來的。但是一但通過專利保護,就連那個品種也變成專利權人的私有財產,這很顯然地構成了SHIVA博士所說的生物剽竊,是相當不應該的。
可是那個基改種子事實上已經把外來基因與原來品種緊緊地結合,分不開來。給了專利保護,又必須要透過對基改種子的壟斷,才能確保其專利權。這就讓專利法陷入了兩難,要不就構成生物剽竊,要不就無法維護專利權,所以我才說,給於種子實用專利權保護是對專利法本身最大的傷害。
大約兩個星期前,荷蘭經濟部與農業部聯合行文給國會,強調育種家過去有可以拿任何品種來改良的自由,然而種子專利剝奪了這個自由,已經對農業造成無法再進步的衝擊,應該加以改變。我想SHIVA博士多年來的努力,對於荷蘭政府態度的改變,應該已經發揮相當大的影響力。或許再過幾年,專利權全球性的改變可望成真。
我國的專利法原本是不允許授予動植物品種專利保護的,原本是走在正確的道路上。然而六年前開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開始準備學習美國,開放動植物可以申請專利。我與幾位智財權的學者一再說明開放的缺點,可惜我們並沒有SHIVA博士的說服力,智慧局還是執意修改,已經把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審查。我在這裡呼籲,智慧局以及立法員們多多看SHIVA博士的書,多多聽她的演講錄影,才不會鬧笑話,開倒車。
第三點,回到小農生計的問題。實際上,SHIVA博士的各項努力,包括反基改作物、反種子專利、反WTO農業協定、反可口可樂公司盜取水源、創立九種基金會,全都是為了替印度小農爭取應有的生存權。這應悲天憫人的胸懷,值得大家的敬佩。
或許很多人會說,台灣小農與印度小農的情況不同,SHIVA博士這一套不見得適用於我國。沒錯,目前我國小農的情況是與印度小農的遭遇有若干的不同。例如,跨國大公司目前來沒有壟斷我們的種子市場。實際上從我國四百年來的歷史來講,我們過去就是典型的小農,而且長期都是殖民地農業,這一點與印度過去被英國統治時並沒有兩樣。
不過近五十年來,因為工業的進展,政府發展工業,並沒有完善的計畫,犧牲了環境,到處把農田變成工廠,把農民由農田吸引到工廠工作。因此實際上農家所得只有20%是經營農業所的,大部分是由非農業的工作來養家糊口。這是與印度小農比較不同的地方。
然而這個情況近後可能有大的改變。這是因為工廠一家一家地搬到國外,特別是政府假如與中國簽ECFA以後,農民很難再有夠的非農家所得。那個時後我們會有不少的年輕人需要回到農村經營,而且需要大部分靠農業生產來過活。可是,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將來的小農,受到大企業的迫害會更加嚴重。幸好SHIVA博士已經替我們打了預防針,提前告訴我們,將來小農可能發生的悲劇,讓我們可以因此避免重蹈覆轍。當然前提是我們需要一套相當完善的農業政策,這個其實是我最擔憂的地方。
最後,我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SHIVA博士。我相信採用SHIVA博士所提倡的有機農業、農業生物多樣性,的確可以讓小農做到糧食自足,避免糧食危機。可是我們知道,一個文明的發展,都是走向分工的社會。相當多的人口都已經不再務農,除了進口食物外,很可能需要由農村供應食物。然而我相信農村的生產或許可以自足,但是要額外供應食物給那麼多人,幾乎是不太可的。這個恐怕是人類文明永續經營的難題。不知道SHIVA博士對於這個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