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5  植物種苗電子報  0044   第三版   植物種苗電子報

                                                                                

 

 

 

南韓延緩草莓品種權的保護

南韓官員表示已經決定暫緩採用植物品種保護法,未來二年可幫助當地農民減輕支付權利金的壓力。

根據農業及林業部的說法,由於南韓以及日本對於二個日本育成的草苺品種Akihime以及Red Pearl權利金支付問題未能達成共識,政府決定暫緩施行品種權保護法,確保農民種植該品種的商業權利直到2009年。

農業及林業部表示在三月時,日本要求南韓種植該二草莓品種的農人支付權利金,目前這二個品種占所有種植量86.6%。東京同時也要求首爾禁止出口這二個品種至日本。

南韓在2002年加入植物新品種保護國際聯盟後,便被要求建立植物品種保護法制。UPOV位於瑞士,這個國際聯盟的目的是希望對於植物品種提供有效的智財保護法制,並促進各國採納。

首爾起初在2004年開始討論品種保護的議題,但是由於日本的問題而耽擱,主要是因為當地農民不願支付權利金而進行反對抗爭。

官員表示:「在2008年底前,我們將會分配一個公家育成的品種給當地農民在2009年開始種植,我們計劃將水果列入保護項目」

 

資料來源:http://au.news.yahoo.com/060925/3/10nx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