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0 植物種苗電子報  0021  第二版   植物種苗電子報

                                                                             

 

 

 

 

美國應向歐洲借鏡 強化有機種子市場機制

 

Seed World每年出版的“giant views”中,向產業界的專家提出有關種苗、飼料以及食品工業的重大議題。今年出版的第一部份提到了有關有機種子的熱門話題:關於有機種子生產以及使用方面,美國可以向歐洲學習到哪些事?

Richard Siegel (Richard D. Siegel Law Offices) 認為:

自1995年以來,歐盟便規定只要有合適的有機品種種子可以提供農民使用,從事有機耕作的農民就必須播種有機種子。這樣的決定導致歐盟商業有機種子市場的誕生。反觀美國,國家有機計劃在2002年也提出類似的準則,歐盟十年來的經驗可以作為美國種苗業者的參考。歐盟嘗試在2000年12月31日前落實這項規定,之後延至2003年。但是歐盟最後並沒有完全執行這項規定,如今歐盟的有機農民跟美國的農民一樣,只要他們可以讓有機認證單位確認沒有有機品種的種子可以使用,便可用一般傳統耕作所產生的種子取代。目前歐盟成立網站提供有機耕作者查詢是否有供應合適的有機種子,在美國也有類似的網站正在準備中。而荷蘭的做法則是列出國內確定可供應足夠的有機品種,規定有機農民種植該品種時需使用有機種子。這項規定提供有機種子業者一個縫隙市場,傳統耕作生產的種子無法與之競爭。美國正密切觀察這個做法的所帶來的影響及發展。

Patty Buskirk (Terra Organics LLC董事長):

不論是在美國或是歐洲,必需等到有機種子法規具有強制力,要求農民必須完全使用有機種子後,有機種子市場才能完全成長。在這方面歐洲將會領先美國一步。

Maury Johnson (Blue River Hybrids行銷部主任):

美國應該要向歐洲學習如何建立一個機制,來確定有機品種的種子供應量是否足夠,我們需要成立一個國家型架構來完成這樣的工作。當有足夠的有機種子供應時,有機農民就應該完全使用有機種子。以有機玉米為例,其供應量就已經足夠。如果2005年八月的國家有機標準委員會可以強化有機認證標準的法規,將會很有幫助。建議當有機種子供應足夠時,應強制規定有機農民使用該種子。

 

資料來源:

http://www.seedworld.com/sw/index.cfm?powergrid=rfah=|cfap=&CFID=1935808&CFTOKEN=41056874&fuseaction=showArticle

&appDirectory=sw&articleID=6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