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5  植物種苗電子報  第 0006 期  第三版   植物種苗電子報

                                                                         

 

泰國香米記實

 

有關美國植物育種家將泰國很有價值的香米廉價出售的議題,已經爭議了很多年,有些說法和報導是不正確的,IRRI (國際稻米研究所) 的專家提出詳實的記錄加以澄清。

1960年開始,美國科學家就在泰國收集香米,並在IRRI在成立時轉送到該單位;泰國方面也同意將此研究材料提供給海外的研究及學術單位,所以美國方面也多次的將香米轉送到海外。自此泰國香米就成為很熱門的研究及育種的材料。

IRRI的種原中心 (GRCGenetic Resource Center) 19701982年間蒐集到九批由叫做Khao Dawk Mali的香米所衍生出的樣品。在FAO的督察下,以期香米成為全世界的共同利益,這意味著GRC必須要將香米種原提供給任何機構,只要該機構同意遵守糧農遺傳資源委員會 (CGRFA Commissions on Genetic Resources for Food and Agriculture) 所訂立的條例。CGRFA的成員多達166的國家,泰國與美國便是其中兩個會員國,該委員會訂立各國政府間種原交換的條例(種子或其他的基因材料),也同時確保各國對於條款的遵守,並處理所有的爭議或違規。

1994年起,因為委員會修訂新的種原交換規則,以期符合生物多樣性公約 (CBD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GRC 就需以CGRFA的材料轉移協定 (MTA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 來處理香米的運送。MTA禁止任何GRC取得香米種子或資訊者去申請智慧財產保護。GRC曾將Khao Dawk Mali送給18國家53個單位,泰國政府也知道此事。1985年開始到CBD實施之間,GRCKhao Dawk Mali種子轉送到22個國家的70個單位,包括8次運送到美國,但並未執行MTA

另外在1995年,有一位IRRI的科學家沒有遵循MTA,擅自將泰國香米送至美國的大學,這件事情被發現之後,IRRI便決定要實行一個訓練計畫,確保所有IRRI的人員都能夠對MTA非常熟悉。並增設了一個由種原交換的專家主持的實驗室,所有輸送至IRRI,或是從IRRI送出的種子都必須經由這個實驗室,也就是說這個實驗室是唯一個管道,較方便管控。

那麼這件事情是不是大大的影響了泰國種植水稻的農民呢?其實並不然。因為泰國東北部的氣候、土壤以及其他的因素都是非常的獨特,非常適合香米的栽種,大部分的植物育種家都同意即使能夠在其他的地方成功的育出香米品種,也不可能完全與泰國當地種植的香米完全一樣。

 

資料來源:

http://www.irri.org/publications/today/pdfs/2-2/grain2-2.pdf